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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协调工作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武政办[2002]88号 2002年4月4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应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挑战,整体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协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推进知识产权整体保护。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励创新、规范竞争、调整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法律保障。知识产权所包括的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部分,是一个互相关联的有机整体。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涉及经济、科技、文化、法律以及对外关系等多方面的综合性工作,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关联性。实施知识产权制度,必须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协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的整体保护。对此,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并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通力协作,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共同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持续、快速、全面发展。

  二、密切配合,加强知识产权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市知识产权、工商、新闻出版(市版权局)局分别负责全市专利、商标、版权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执法任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和涉及国内外知识产权事宜,牵头研究拟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大政策和对策,组织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和联席会议。市科技局负责管理全市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市农业、林业局负责管理全市推广使用的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武汉海关负责实施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措施。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市知识产权、工商、新闻出版(市版权局)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与知识产权工作紧密相关的市计委、经委,市科技、农业、林业、信息产业、人事、商业、外经、教育、卫生、广电、质监、药监、公安、司法、财政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法制办,武汉海关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与协调,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大政策和对策,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有关知识产权的重大问题,健全和完善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市长或由分管副市长委托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由市知识产权、工商、新闻出版(市版权局)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召开。会议筹备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组织,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报告、部署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总结、交流基层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经验,表彰、奖励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注重情况总结,定期发表知识产权白皮书。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每年按职责范围总结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情况,向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提供反映主要工作的详实数据和典型事例,由市知识产权局摘要汇编,以白皮书的形式予以发表,以树立我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良好形象,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五、增加透明度,加强重大(典型)事件或案件的通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知识产权重大(典型)事件或案件,要及时报市人民政府。建立知识产权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提供面向国内外的举报、投诉、咨询服务。

  六、加强协作,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顺利开展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执法协助和案件移送制度。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要形成合力,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处力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公安、质监、药监、科技等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工作,加强协作,努力营造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制环境。

  七、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积极发展知识产权咨询、代理、交易、评估等方面的专业化、社会化的民营中介服务机构,使其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规定其资质条件,规范其服务行为。指导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行业协会,规范其服务行为,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和技术交易市场秩序,严格审查相关的技术和商品广告,使知识产权人能够在规范的市场中推广自己的成果,使有开发新项目能力的企业和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取准确、真实的信息。

  八、采取各种形式,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培训。各级文化、科技、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知识产权规则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各级行政学院(校)及各部门的培训机构要将知识产权培训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将知识产权培训列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

  九、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学习借鉴国内外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先进经验和科学方法。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发、执法、服务及知识产权项目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参与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活动。定期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妥善处理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关系,公平、公正地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四月四日

资源来源:www.whi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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