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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纲要》的通知

  
 武办发[2006]26号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武汉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纲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月十九日
 
武汉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纲要
    为了全面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认真实施《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年)》,适应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需要,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显著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特制订本工作纲要。
 
 一、从战略高度认识和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
  (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是我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最根本的是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和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经过多年努力,我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逐步发展壮大,这对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快速发展,我市知识产权人才日显短缺,少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较为淡薄,成为制约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一个“瓶颈”。因此,必须大力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的重要讲话精神,实行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并举方针,以提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知识产权意识为重点,以培养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企业管理和中介服务专门人才为中心,以普及知识产权教育为基础,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体系之中,为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知识产权人才保障。
  (三)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目标。根据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际需要,经过5年的努力,培养一支100人左右懂技术、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的公务员队伍;培养一支200人左右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队伍;培养一支50人左右的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教学的高级人才队伍;培养一支1000人左右熟悉企业研发和经营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骨干队伍。到2010年,对全市市管干部和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全部进行一次知识产权轮训。将知识产权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重点培训科目,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全部进行一次知识产权轮训。在市属大学普遍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中小学知识产权素质教育普及率达到50%。
 
 二、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
  (一)加强市管干部的知识产权培训。市委党校要在每期的市管干部班和中青班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知识产权培训内容。
  (二)强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司法人才培养。鼓励从事知识产权管理执法的公务员、检察官和法官攻读在职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对于完成学业、拿到学位者给予适当的补助。5年之内,全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司法人员每人应累计参加不少于10天的知识产权脱产学习培训。
  (三)在公务员队伍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各级行政学院要将知识产权纳入在职和新录入公务员培训教学计划,确保每期培训不少于4个学时。在“五五普法”期间,确保全市公务员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普及率达90%以上。
 
 三、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
   (一)开展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培训。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每年举办1期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培训班。市知识产权局与市经委每年举办2期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培训班。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每年举办1期科研机构负责人知识产权培训班。市工商联、市知识产权局每年举办2期民营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到2010年,全市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科研机构负责人和民营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培训率均达80%以上。
  (二)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专门人才培养。要通过与高校共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市有关部门联合办班等多种途径和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专利文献利用、知识产权维权等内容的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型以上研究机构全部配设专利管理工程师,30%的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型以上研究机构配设高级专利管理工程师。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培训。组织编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产权读本》,列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重点课程。
 
 四、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才的数量和质量
  (一)推动现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知识更新和素质提高。要按照国家专利、商标、版权、无形资产评估等有关行业管理机构资格考试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全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与考核,到2010年,使全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参训率及通过率达95%以上。市司法、知识产权、工商、版权局合办知识产权法律培训班,5年内使全市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诉讼代理人员培训率达90%上。
  (二)扩大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才队伍。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接纳高校毕业生见习,从事专利代理助理工作。见习期间,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见习单位发给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生活补贴,并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见习期满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见习期可连续计算工龄。
  
五、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学校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
  (一)加强中小学知识产权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将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列入综合实践课程予以安排。从2007年开始,每年分别确定10所中学和小学进行知识产权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试点,不断积累经验,到2010年再逐步向全市推广。
  (二)加强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专门人才教育。积极争取在汉各高校支持,从2007年开始,每年确定5所高校进行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试点,总结成功经验,到2010年再逐步向武汉地区所有高校推广。促进各高校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增设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知识产权管理方向)专业学位(EMBA)和知识产权专业的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点。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知识产权院、系(专业)共建武汉地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师资、代理服务、企业管理、法律保护、资产评估等急需的专门人才培养和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实现每年培训200人的目标。
  六、切实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依托武汉市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及相关人才培养计划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以培养高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司法人员、企业负责人、中介服务人员以及科研和教学人员为对象,按照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出资,争取国外教育机构赞助的培养模式,每年选送10名相关人员到国外相关机构进修。
  (二)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在武汉地区知识产权界专家、学者中选拔相应人才,组建武汉知识产权专家宣讲团。市教育局将知识产权师资人才纳入教师培养计划,确保市属高校5年内每校培养5-10名本校知识产权教学人员。
  七、加大对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政策激励和领导力度
  (一)建立知识产权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把知识产权指标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条件;把是否获得发明专利权作为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将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优秀人才列为全市“享受政府专项津贴”、“市管专家选拔”和“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评选范围。各企业、事业单位应严格依法兑现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或报酬。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继承和有偿转移制度。开展专利管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并将专利发明作为高新技术领域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加大对知识产权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的投入。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培训经费每年要有一定比例用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三)加强对知识产权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放到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战略位置上,把实施知识产权人才战略列入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本部门或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努力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不断开创我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武汉市委办公厅
                                                             二00六年十月二十日

资源来源:www.whi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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