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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委、区人民政府,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实施<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年推进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4月11日
实施《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年推进计划
今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启动的第一年。我市要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两型”社会综合试验区等中心工作全面深入实施《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
(一)对《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中期绩效评估,并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实完善《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研究制定《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动城市圈知识产权工作,服务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继续实施大中型企业“双十计划”。实行滚动发展,调整双十企业名单,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牵头单位:市经委,参与单位: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工商局,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助推计划。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创造、实施、融资、维权、培训等服务,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经委,市工商局,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开展东湖开发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工作,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牵头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六)加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建立市知识产权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牵头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编办,市知识产权局)
(七)制定《促进武汉高校专利技术在本地转化实施办法(意见)》。积极引导高校和高校教师在本地实施发明专利,鼓励武汉企业和投资人积极承接高校发明专利在本地实施。(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科技、人事、财政局,市经委、发改委,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八)实施专利技术转化项目计划。重点扶持有市场前景、技术先进的中小科技型企业专利技术转化。(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财政、人事局,市经委,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九)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担保质押制度。制定《知识产权担保质押暂行管理办法》,在专利质押贷款、风险投资担保等方面取得突破。(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科技、工商局,市人民银行营业部)
(十)实施农业(包括林业、副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程。继续指导、帮助涉农公司或组织取得农产品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专利、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今年确定2至3家单位进行试点。(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林业、知识产权、工商、质监局,有关区人民政府)
(十一)推动创意产业发展。以东湖高新区各软件园为基础,做好光谷创意产业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牵头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信息产业、文化、知识产权、版权局)
(十二)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引导企业申报驰名商标,全年创驰名商标2-3件。开展武汉市著名商标评定工作。(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参与单位:市经委、国资委,市商务局)鼓励、支持企业争创“中国名牌”。(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参与单位:市经委,市商务、知识产权、工商、人事局)
(十三)开展专利创业活动。建立鼓励专利创业的政策措施,为专利创业搭建基础平台,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依靠专利创业的先进典型。(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财政、科技、工商局)
(十四)开展地方性法规《武汉市知识产权管理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工作。今年的重点是相关部门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市法制办予以充分沟通,初步提出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草案,争取列入明年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计划。(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五)制定《关于加强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协调,规范执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版权、工商、文化、公安、技监、药监局,市法制办,市法院、检察院,武汉海关。)
(十六)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建立武汉市知识产权执法稽查大队,提高行政执法快速反应能力。(牵头单位:市编办,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人事局)
(十七)推动武汉城市圈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和执法体系建设,实现知识产权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工商、版权、文化、公安、质监、药监局)
(十八)进一步加强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建设。完善举报投诉业务处理系统,加强与各执法部门间的协作和交流。充分发挥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工作站的作用。(牵头单位:市知领办,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工商、版权、文化、公安、质监、药监局,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不断提高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自觉性,为软件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版权局,参与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版权、信息产业局)
(二十) 加强文化经营单位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高科技网络化信息管理,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网络侵权监管新模式,提高执法效率,提高监管中运用高科技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文化局,参与单位:市公安、版权、信息产业局)
(二十一)继续加大对文化市场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入司法衔接制度,依法打击音像市场、演出市场、电影市场、网络市场、艺术品市场等领域的侵权违法行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牵头单位:市文化局,参与单位:市公安、版权、工商局,市检察院、法院)
(二十二)深入组织开展市场商标(品牌)商品代理经营行为整顿规范工作,并向社会公告一批诚信、规范的代理经营商。(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二十三)进一步加强展会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展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规范展会市场秩序,查处展会期间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版权、工商、商务、公安局)
(二十四)开展“天网行动”,继续加强对专利评奖诈骗活动的打击力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重点打击假借国家部门、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从事专利评奖、专利转让牟利的专利诈骗活动,有效遏制专利评奖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市的出现。(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二十五)开展“雷雨行动”专项专利执法行动。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在商业、技贸、会展等领域集中开展专项专利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冒充、假冒他人专利等各种专利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商务、药监、技监局)
(二十六)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和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工商、版权、司法局)
(二十七)开展对全市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查活动。制定审查活动所需标准文本格式,及时审查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状况,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和损害国家利益。(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经委、国资委,市科技、商务、财政、文化、版权、工商局)
(二十八)加强涉外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管理。制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外经贸事业发展等与国家政策配套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指导涉外企事业单位设立或明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分管领导、专业管理人员并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经委、国资委,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知识产权局)
(二十九)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沟通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版权、工商、公安局)
(三十)加强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设立服务外包基地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工作站,举办知识产权讲座,提高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牵头单位: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商务、工商、版权局)
(三十一)加强知识产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与法国、美国驻汉领事馆等国外驻汉机构知识产权信息沟通、联络机制,通报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牵头单位:市外办,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商务、版权、工商局)
(三十二)定期发布重点行业知识产权竞争态势预警报告,及时向企事业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企事业单位遵循知识产权国际惯例,采取应对措施。(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经委,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三)推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今年重点推进服装行业、食品加工行业知识产权自律与保护工作,成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经委,市工商、版权局)
(三十四)精心组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各相关部门、各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发布《2007年武汉知识产权状况》(白皮书)和《2007年武汉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件》。(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十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鼓励新闻媒体和依法设立的信用征信机构披露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内的违法行为。新闻单位应及时报道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件,用社会舆论遏制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工商、版权、文化局)
(三十六)办好第六届光博会和第七届“武汉·中国光谷”知识产权保护论坛,着力打造“武汉·中国光谷”品牌。(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文化、工商、版权、信息产业局)
(三十七)实施《武汉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纲要》。制定年度知识产权教育培训计划,强化、规范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产权知识培训。(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三十八)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题纳入市委常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或国内知识产权知名专家讲解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三十九)举办一期市管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专题研讨班。在组织知识产权人才出国集中培训上取得突破,全面增强领导干部管理、保护、运用知识产权的工作能力与水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工商、版权局)
(四十)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高校合作,举办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进修班,为中小企业培养一批知识产权工作骨干。(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单位:市经委,市人事局,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一)加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在部分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试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教育活动,开展校级知识产权师资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工商、版权局)
(四十二)推进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普法宣传工作,将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作为全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教育、知识产权局,市科协)
(四十三)继续对留学人员申请美国、日本或欧洲专利以及中国发明专利进行择优资助。继续开展知识产权类专业技术人员专利管理工程师的职称评审工作。(牵头单位:人事局,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四十四)积极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法律专业服务人才,建立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库,引导律师主动介入知识产权诉讼、调解以及非诉讼等法律事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市人事、知识产权、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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