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08年度武汉市发明专利奖申报评审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动武汉企事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不断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发明专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权利人为在武汉市地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
(二)已在武汉市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时该发明专利在中国仍维持有效状态;
(四)申报时权属关系明确,无专利权属纠纷及其他专利纠纷;
(五)申报前未获得过国家、省、市各级各种政府奖项(包括“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武汉发明专利奖”等)。
三、申报材料
申报评选发明专利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武汉市发明专利奖申报书》;
(二)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缴纳该专利当年年费的发票;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企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事业单位);
(四)专利实施后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营业执照、各种证书、发票等材料应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在提交时经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即可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案。
四、评审机构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设立武汉市发明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武汉市发明专利奖的评审工作。评委会主任委员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善腊担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相关专家或部门负责人组成。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为评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专利奖申报、评审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以及专家评审组的组织工作。专家评审组按申报专利所属专业领域分设相关专业评审小组,负责专利奖的具体评审工作。
五、组织程序及初步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2008年9月,印发评选武汉市发明专利奖的有关文件,加强宣传,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二)受理申报: 2008年10月6日至11月5日,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和初审参评单位的申报材料。《武汉市发明专利奖申报书》可到评委会办公室领取或从“武汉知识产权”网站(网址:http://www.whipb.gov.cn)下载。中央驻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以及经在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推荐的项目,有关申报材料可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申报。其余单位的申报材料按下列要求申报:
1、属于东湖开发区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企业,分别报经市知识产权局东湖开发区分局或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初审,通过后再报评委会办公室。
2、不属于上述两个开发区注册的企业,报经所在区的区知识产权(科技)局初审,通过后再报评委会办公室。
(三)专家评审:2008年11月6日至11日,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四)媒体公示:2008年11月12日至18日,将评审结果在有关媒体或武汉知识产权网上进行公示。
(五)评审确定:2008年11月19日至21日,评委会审定公示结果,确定2008年度武汉市发明专利奖获奖项目。
(六)表彰奖励:2008年12月初,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颁发2008年度武汉市发明专利奖。
六、奖项和和奖金标准
2008年度武汉市发明专利奖设金、银、铜三种奖项。其中: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6项。金奖奖金为15万元,银奖每项奖金为8万元,铜奖每项奖金为3万元。
七、组织要求
武汉市发明专利奖是对我市发明专利权利人授予的重要奖项。各相关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把关,对照条件,严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确保将水平高、效益突出的发明专利项目择优推荐上报。同时,由于本次评选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抓紧组织落实。
联系部门:发明专利奖评委会办公室(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联 系 人: 丁科 容伯轩
联系电话: 65692012(亦传真)
联系地址: 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2楼
邮 编: 430023
电子邮箱: whipbgh @163.com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