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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能不能申请成为专利??它很有可行性~~也很新颖~ (常健颖)   08-12-01
答:你好,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必须与他人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冲突。
发明创造只有是利用了技术手段解决了某项技术问题,提出了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新的技术方案,同时不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只有这样的发明创造才符合我国专利法所保护的范围,才能申请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建议你与我市专利代理人咨询你的想法能否申请专利,联系方式请查询我局网站。
我想问一下,要补交专利年费需要什么程序,可不可以在武汉办理。 (付丹)   08-11-24
答:你好,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九章规定 专利权人未按时交纳年费,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相关手续可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武汉专利代办处办理。
您好,我有一个项目想申请专利,不知道走什么样的程序,不知道大概的费用是多少? (杨平)   08-11-09
答:具体专利申请的事宜可拨打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热线:010-62356655。
我有一个设想,把几种不同的设备组合在一起,但没有做成模型,能申请专利吗?? (小谈)   08-10-06
答: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活着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想冲突。如果您要申请专利,请您参照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公布的审查指南等法律法规提供您申请专利文件,或者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事宜,我局外网上提供了有关专利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请查阅。
有一实用专利想找人合作开发或转让,我就是想让跟多的人知道这个专利,请问我该怎么做呢??谢谢 (小王)   08-09-22
答:您好,请与武汉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联系,该中心负责专利技术的推广实施,联系人:黄毅 联系电话:6569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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